在
取保候审期间,若由于一些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准时参与讯问程序,您完全有权利提出延期申请,但必须事先征得司法机构的首肯。至于能否获得批准晚些时候再进行提审,则需根据具体案情以及
执法部门的决策来定夺。在此提醒您,作为
取保候审的
当事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切勿试图逃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