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并不能直接得出案件已经被撤销这一结论。实际而言,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项
刑事强制措施而存在,它使得犯罪嫌疑人有条件地在无需承受继续逃脱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等相关法律风险的前提下自由地在外活动。至于案件是否真的能够撤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件的调查进展以及所掌握的
证据状况。倘若经过调查阶段之后发现
犯罪事实模糊不清、
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罪行或者该行为无法构成
犯罪,那么检察机关很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进而实质性地实现案件的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
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
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