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
假释或者
缓刑。其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
刑事强制措施,赋予了
犯罪嫌疑人工智能在缴纳
保证金或者寻找
担保人履行
担保义务後,得以在审判之前暂时摆脱
羁押状态,然而在此过程中,他们仍然需要接受
司法机关的严格监管。与此相对应的,假释和缓刑则属于两种不同的
刑罚执行方式,它们通常会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并生效之后才开始实施。假释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由于表现出色,符合相关规定,从而获得提前释放的机会;而缓刑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罪犯所判处的
刑罚进行有条件的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