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偷渡的
违法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可能构成《
刑法》中关于组织、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或者
偷越国(边)境罪的
犯罪事实。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能
保证当事人免于
刑事处罚。一旦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定为有罪,那么当事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刑罚。至于最终的
量刑结果,则主要取决于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