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遭到
逮捕,并无明确且固定的37天期限。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因
涉嫌犯罪而
被拘留的嫌犯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院提交申请,以供其进行审查和批准。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在此期间,检察院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
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从拘留到可能的
批捕所涉及的时间范围大约为30至37天,但这并非专门针对取保候审的特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