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证券承销,即是指证券发行者选择有资质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其唯一授权的总销商,由该机构面向全社会公开销售所发行的证券之过程。
在此,特为您列举四种基本类型的符合证券公司合法承销证券之典型行为:
1.包销;
2.
投标承购;
3.代销;
以及
4.赞助推销。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证券发行者向社会公众发行证券时,必须首选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予以承销
代理,此举是为了确保公开发行证券的公正性与规范化。
《
证券法》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