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协议离婚之后,女方如果有反悔迹象并试图争夺男方所拥有的
抚养权,在此情况下当然是可行的。
其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父母双方享有权利自行约定变更直接照顾子女的
抚养人。
其次,若是无法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可选择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出现了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父母一方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时,则人
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第
一,负责照顾孩子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由于残疾而缺乏继续管理孩子的能力;
第
二,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母亲不尽到应有责任或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其与孩子共同生活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有害影响;
第
三,当儿子(女儿)年满8岁的那一天起,孩子本人倾向于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并且此一方又具备
抚养孩子的能力;
第
四,还有其他适当理由使得其需要进行改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