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享有
法定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
继承权系指法律赋予夫妻双方在对方离世后取得其遗产的权益。
于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在
遗产分割之时,应首先从全体财产中划分出一半归属配偶所有,其后剩余部分则构成被
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该等遗产由配偶及
第一顺位的其他
法定继承人按比例进行分配和
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