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后,如果您有意收回子女的
抚养权,我们为您提供以下
处理方式及其相关细则: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
抚养关系进行友好协商并修订相关条款。
其次,若协商无果,您可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存在以下数种情形之一者,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一方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时,一般都会获得人
民法院的支持:
第一款,是指那些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可由于身患严重疾病或是身体残疾而无法负担起健康成长所需的物质抚养责任;
第二款,主要针对那些未能履行
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倾向,或者与其子女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对其身心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一方;
第三款提出的,是已满八周岁但尚需留在父母身边成长的孩童,其意愿跟随另一方共度时光,并且该方具备抚养孩童所需的经济和精神条件;
最后一项情形是,除上述情况以外,还有其他合法、合适的理由亟待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