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明确规定,对于被认定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若相关涉案人员所涉及的
违法所得达到了两万元人民币的程度,那么他们是否有资格
申请取保候审则需要参照诸多因素进行评估和判断,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涉案人员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具体的
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其对自身行为的反思与忏悔程度以及可能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等等。在此基础上,法院将依据上述各项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和考量,最终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