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资源是经过合法有效的
承包合约进行流转合同签署的,这其中所有承包活动均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承包关系的合规性与延续性。
在日常承包期限之内,若属于承包者自身权利部分发生人员变动情况时(如家庭妇女婚姻状况的改变),只要她们在新的居住地点尚未获得新的承包用地,那么发包方都不能强制收取出她们原来所拥有的承包地块;
同样地,当妇女因
离婚或失去配偶情况而需离开原本的居住地点,无论是否选择留在原地址还是迁往新居址,如果在新的地方也未能顺利争取到属于她自己的承包地,那么发包方仍然无权收回其原始的承包自主权益。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
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