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被设定
抵押,且抵押期限未截止前,
抵押人有权对该车辆进行出售,且无需征得
抵押权人的许可,但应于出售之时向抵押权人履行告知义务。
然而,若
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形,则应依照其订立的协议行事。
在此情况下,如抵押权人认为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会损害到自身的权益,则有权要求抵押人把卖方所获之价金提前清偿相关的
债务或向抵押权人进行提存。
在转让价格超过对应的债权价值后,超过部分作为抵押人的收益;
而不足的部分将由
债务人负责偿还。
《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
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
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