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未解除之前,是无法请求分割夫妻双方
共有财产的。
然而,在以下几种特定的情形中,即使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仍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要求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当一方存在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故意制造
虚假的
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侵害了夫妻双方
财产权益的行为时;
其次,当其中一方肩负着法律规定的
赡养义务的亲属身患患有
重大疾病且急需治疗,而对方却坚决反对支付相应的
医疗费用时。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