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以下是各个不同
量刑等级案件的
追诉时效期限: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案件,经过五年之后将失去追究权力; 2.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件,经过十年之后将失去追究权力; 3.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过十五年后将失去追究权力;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案件,经过二十年之后将失去追究权力。若在二十年之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对于
盗窃罪的
追诉时效,其严格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法定最高刑,从而进一步确定追诉时效期限。举例来说,若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时效即为五年; 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时效即为十年; 依此类推。因此,盗窃罪
超过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主要取决于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如若超过了上述所规定的时效期限,通常情况下将不再予以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