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抢夺
犯罪的定罪与
量刑,主要参考因素是抢夺财物的价值数量以及是否伴有严重的情节。若抢夺财物总值达到了相应规格,即被判断为
数额较大,则可能面临
拘役3年以下、
管制且
罚金配给;若抢夺财物总值达到了更高级别,即被判断为
数额巨大,那么将可能被判处3至10年不等的监禁,同时处以罚款或财产没收入;而如果抢夺财物总值达到了空前庞大的程度,即被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那么等待罪犯的将可能是严厉的
法律制裁,包括
有期徒刑10年及其以上,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款或财产没收。至于“抢夺罪十万元”这一特定案件,我们需要深入剖析抢夺行为的其他细节,例如是否使用了
暴力工具、是否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或减轻责任的情节等等。如果抢夺行为仅涉及十万元的财物,并且不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可能会被视为数额较大,按照上述法律条款,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然而,如果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可能会被判处更为严重的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携带
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