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三百八十三条之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
贪污罪的制裁措施是依据其
涉案金额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设定的。针对
贪污行为,假如涉案金额较为庞大或者涉及到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若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可能会被要求缴纳罚金或者没收
个人财产;而当贪污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也可能会被要求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在
司法机关对该类
犯罪嫌疑人进行
公诉之前,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表现出真诚的忏悔之心,积极地退还
赃款,以防止、降低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而且贪污数额恰好处于第一种规定的范围内(即
数额较大或者涉及到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从轻、减轻乃至完全免于
处罚的机会。至于那些属于第二种和第三种规定的情况(即涉案金额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他们也有可能得到
从轻处罚。因此,对贪污罪的嫌疑人是否有可能准予
保释候审,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进行判断。倘若嫌疑人满足了保释候审的条件,比如为自己提供充足的
担保,
保证会留在当地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不会试图躲避侦查工作,也不会对正常的
司法程序造成阻碍等等,并且没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申请保释候审的资格。然而,如果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并且存在着逃避侦查、妨碍司法程序等不良行为,那么他们通常很难获得批准保释候审的机会。总的来说,贪污罪的嫌疑人能否获得保释候审,需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保释候审的详细规定以及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如果嫌疑人满足了保释候审的条件,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申请保释候审的资格。反之,如果他们不符合这些条件,那么他们很可能无法获得批准保释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