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正常情况下应当在二个月之内完成对
公诉案件的审查与审理工作,最迟也不能超出三个月。但若遇上有可能判处被告
人死刑、附带
民事责任等情况,或是出现了一些特殊原因,须待上级部门审批之后,方可延长审判期三个月。倘若该期限仍然不够使用,则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等待其批准。同时,若因人民法院变更了相应
管辖权,则应从新的法院正式收到案件的那一刻开始重新计定
审理期限。而如果是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的
补充侦查,补充
侦查阶段及结束以后将案件正式移交给人民法院时,人民法院亦应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因此,关于
合同诈骗罪的判决结果何时能够公布出来,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审理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如果案件相对较为简单,且未出现任何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二个月内宣布判决结果;然而,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者出现了上述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那么判决结果公布的时间就有可能被延长。至于具体的时间安排,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审理进度来最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