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案件涉案情节较为轻微且无需判处
刑罚时,便可依法予以免于
刑事处罚。然而,具体是否适用该条款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状况进行审慎斟酌与判定。在特定情形下,如案件所涉及的
职务侵占行为的确性质相对轻微,同时亦无需施以刑罚时,方可考虑将其纳入免于刑事处罚之范畴。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实现免于刑事处罚,仍需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和综合判断,其中包括
行为人的悔过态度、
赔偿情况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经法院审理后认定免于刑事处罚为适宜之举,则职务侵占
罪名便有可能得以豁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
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