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设定的财产并不归属于
立遗嘱者的
个人财产之列,因此,对于这类财产所设立的
遗嘱将会被判定为非法无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熟悉的遗嘱通常只能够对立嘱人所拥有或控制的现有财产进行分配和处理。
而遗产则专指自然人在生命结束后遗留下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且性质上允许
继承,否则将无法进入继承程序。
因此,如果遗嘱中涉及到预期财产的话,此类内容将被视为无效,不能认定为合法有效的遗嘱。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