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无论何种情况下,责任都必须由
责任人承担。
因此,若某个人
拖欠了
债务,那么理所应当应该由其自行负责还款。
然而,当某个人与他人缔
结婚姻关系时,他们的财务状况将相互关联。
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那么便需要从双方的共有资产中进行清偿。
另外,如果
债务人不幸逝世,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管理机构将会接手处理这些
债务问题,用遗产来清偿那些
赡养义务尚未履行的
债权人。
然而,这也并非无条件的清偿,因为
继承制度所规定的范围终究有限。
换言之,倘若某位
继承人继承了全部或部分遗产,那么他/她有义务根据实际财产的价值来履行被继承人的债务。
同时,所有未尽的赡养义务必须在此基础上继续负起责任。
此外,如果这位继承人决定
放弃继承,那么他/她无需再为该笔
债务承担任何的偿还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
法定继承又有
遗嘱继承、遗赠的,由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
遗嘱继承人和
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