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方工程的分包行为是否通过法律规定来判定其合理性,需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形加以判断。
只有经过法律
法规许可的分包行为才被认为是合理并且合法的分包,这种情况下其效力也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如果涉及到任何与法律规定相悖的环节或者操作,那么此类分包行为则不具备合法性。
例如,必须首先征得发包人的认可才能进行分包活动;
此外,分包行为也只能是一次性的,这意味着分包
承包商严禁再次将其承包的工程分散给其他分包商。
《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