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
民法院正式获准
立案受理破产申请之际,相应确定了
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法定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范要求,对于
债权申报期的计算原则为自法院发布正式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算,且最短应不少于30天、最长期限则不允许超过3个月。
所有的债权人都必须依据人民法院事先确定并公布的债券申报期限进行申报工作,并且必须向专属负责此项事务的人民法院指定的
破产管理人为其申报行为负责。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