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
法规,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包括有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是独立适用
附加刑,以及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等。在这些情况下,
受贿罪是一种典型的
经济犯罪,其
量刑标准通常因罪行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若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当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上述司法条款所规定的取保候审适应症时,比如说可能面临的
处罚不超过有期徒刑,抑或虽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犯罪事实、
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来作出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及到的受贿罪行较为严重,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并且存在社会危害性,那么他们很可能并不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对于是否能进行取保候审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而不能简单地做出一刀切的结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申请;反之,如果不
符合条件,则无法得到取保候审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