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法律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债权转让是指在保持原有债权内容不变的基础上,由原
债权人将其相关权利转交至第三方来享有。
在此过程中,出让权利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债权人自身;
其次,债权转让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为债权人对于
债务人应享有的债权权益;
再次,债权转让的受让对象必须限定于特定
权利义务关系范围外的第三方个人或组织;
此外,在完成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会得以解除,同时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所建立起的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会依法生效,且原债务人需要向新债权人承担继续偿还
债务的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
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