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段
婚姻破裂,涉及到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如果其中一方被指控存在不忠行为(出轨),那么这将对最终的
财产分割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具体来说,如果
离婚原因可以归结为配偶一方的出轨行为,即
婚外情,那么在预期的财产分割过程中,应当给予另一方,即无过错方更多的关照和重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出轨情况都会影响财产分割。
以下列举了几种可能会导致无过错方获得
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
即(1)出轨方在婚后与他人长期
同居;
(2)出轨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实施
家庭暴力;
(3)出轨方在婚姻关系中对另一半进行虐待或遗弃;
以及(4)出轨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着其他严重的道德或法律上的过失。
这些情况都可能使得离婚的无过错方因此而获得额外的补偿或
赔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