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求,主要可以从实体要求及形式要求两个大方向进行划分。
具体而言,其内容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主体要求。
施工方应当具备
承包工程或者提供劳务的相应资质,而分
承包商则应当有能力去完成被委托的工程项目。
其次,我们需要看责任要求。
分承包商应对其所承接的项目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承担责任,而缔结主合同的施工方同样应依据该合同对项目建设机构担负起相应的职责;
此外,分承包商还需在分包的项目上为建设机构承担起连带
赔偿责任。
第三,意思表达也是一项重要的要求。
最后,法律和公众利益准则对于分包的工程也有明确规定。
凡属于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或公众利益无法容忍的工程,都不得签订分包协议。
另外,按照
法规要求,分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格式进行规范。
《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