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具备
民事行为能力与否直接影响到相关
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有效性。
对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而言,其所施行的所有民事法律行为都应当被视为合法有效;
而对于受制于民事行为能力有限的人群,其所实施的与自身年龄和智力水准相当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同样被认定为有效;
至于那些无法履行民事法律行为者来说,仅在从事纯利益获取行为时才会被视为有效;
此外,针对此类群体的其他民事活动必须由
法定代理人代为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年满八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行使自己部分权利的过程中,需受
监护人的监督和管理。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