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关键内容:
首先,需明确表示出原告的诉求事项。
这也就是原告在提出行政诉讼时欲寻求解决的具体问题以及期望实现的最终目标;
其次,提供详细的案件事实描述。
坚实的事实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起诉状务必要明确被告方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具体经过、发生原因及其所导致的不良后果,并且要准确地指出当前
行政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核心争议点所在;
再者,便是陈述原告主张的理由部分。
这是建立在对已有的事实情况进行详细描述的基础之上,借助于法律
法规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推论,以证明原告的
诉讼请求不仅仅是合理的而且也是符合法定规范的;
此外,还需要在起诉状中附带相关的
证据材料信息,包括具体的证据内容、证据来源以及
证人的
身份信息和居住地址等。
对于原告就其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以及阐述的理由所提供的相关证据,必须要做到详细而明晰,以便法院能够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方便地进行核实与查证。
《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