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严禁
违法将相关业务进行单位委托。
2.有提供相关支持,创造良好环境以便
承包方充分施展才能的责任。
发包方应严格依据双方合约中约定的时间表与具体要求,向承包方供应原材料、设备装置、生产车间、资金储备以及技术资料等必需资源,为承包方在其职责范围内顺利完成任务提供全面且必要的支援与保障措施。
3.应及时做好验收相关工作,并确保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在所有建设项目竣工之后,发包方应有责任根据图纸设计以及相关操作指南、国家发布实施的验收准则和评估标准,及时对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正式验收,以确保其质量水平达到预期标准。
《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