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哺乳期间的妇女,其最大的哺乳期限为12个月。
若此期间内产妇分娩,由于仍处于哺乳阶段,因此可能会涉及对当前
强制措施的变更。
然而请您放心,出于保护母婴权益的原则考虑,尽管有可能面临
刑事审判和判决,但在此情况下必定不会实行
逮捕等过于严厉的强制手段。
倘若被确认
判刑,大多数情况将采取
监外执行方式。
待哺乳阶段结束后,如确需执行
刑罚,则再予以收押。
当然,若是被判定为
实刑,那么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正式的监外执行。
而取保候审,即是指
侦查机关根据相关
法规要求
犯罪嫌疑人家属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以
保证其不再
逃逸或者阻挠调查工作,同时保证他们随传随到,以便接受相应的司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晌档判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宴改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