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您们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我们根据法律专业知识所给出的一些建议:
1.注重保存与收集相关
证据材料。
在启动维权程序之前,务必先确保自身已经掌握了相关证据,例如在工地工作的天数及应获得的
工资总额等信息。
这些都是您维权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依据。
2.直接向建筑施工企业追索薪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
农民工的薪酬直接支付至他们手中,而不得通过包工头或者其他不具有用人主体资质的单位或团体进行转交。
若建筑施工企业不能遵守上述规定,选择把
农民工工资交给包工头,那么一旦发生包工头卷款潜逃事件,建筑施工企业需为其
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寻找建设项目业主——也就是发包方来协商解决。
根据法律明文要求,建设项目业主有义务优先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款项。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个先行垫付的数额应当以尚未结算完毕的
工程款为上限。
4.向相关政府机构申请援助。
如果以上途径都未能奏效,您还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协助,请他们督促建设项目业主或者是总
承包商来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