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4岁的青少年学生在校期间实施的欺凌行为,若尚未达到构成
犯罪之程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然而情节较轻者可适当从轻或
减轻处罚。
倘若此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通常情况下,法律将不会给予
刑事处罚,而仅仅要求他们的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严格执行家庭管教责任。
当面对一些极其严峻的情况时,为了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确保其身心健康,我们有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他们进行强制性的专门矫治教育。
《
刑法》第十七条
【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