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供应商在行销过程中存在
欺诈行为时,应依照
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及权益,补偿因该欺诈行为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
具体来说,需要无条件增加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实际价格或接受服务的实际费用的至少三倍作为
补偿金;若增加后的补偿金不足以达到五百元的标准,则必须将其追加至五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一条
等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