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并不会随意地解雇员工。
事实上,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在处理
辞退员工这一敏感事宜时,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执行。
根据该
法规定,国有企业只有在有确切
证据表明员工不符合其先前所设定之录用标准、职工因触犯
刑法而遭受
追责以及依据法定程序依法进行
裁员等三大情况下,才能对职工予以解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条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