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类涉及合同公证事项的相关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若标的总额在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范围之内,则所需支付10至50元不等的
公证费用;若标的总额介于人民币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其相应的公证费用应为人民币100元;而当标的总额高于人民币50万元but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时,应当支付相应的公证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如果标的总额已达到或超出人民币100万元but不足人民币200万元,则需支付人民币600元作为公证费用;倘若标的总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则需支付上述金额加上人民币1000元作为公证费用;
最后,对于标的总额高出人民币300万元但仍未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部分,您需要支付人民币2000元作为公证费用。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
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
代理人须提交
当事人的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
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
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