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详细内容如下:
一、关于
工资、薪金收入,将适用于超额累进税率制度,该税率范围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二、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向企业事业单位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取得的收入,将执行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若涉及到稿酬所得,将采用相应的比例税率制度,税率计算方式为百分之二十,同时按照应纳税额再进行百分之三十的减免税处理;
四、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亦同样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如发现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过高的情况,可根据有关
法规对其采取加成征收措施,具体实施方法由国务院制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相关税收,均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