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遇到的情况是,派出所已经为你办理了
取保候审手续,那么接下来的
刑事诉讼程序是否会将此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呢?关于这个疑问,我们需要具体分析此案的严重性。
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
立案的
刑事案件,他们需要采取严谨的调查措施,搜集充分的
证据和资料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以及其罪行轻重等关键信息。
当公安局完成所有调查工作并明确案件详情后,他们必须详细记录整宗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每一个微小细节和证据的真实性,然后将完整的
案卷材料和你持有的证据提交给他们隶属的检察机关进行最
终审核判定。
在移送之前,公安机关还需向
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发出警示说明,告知他们这个重要的消息。
如若在调查过程中,公安局发现在事实上无需继续追究被告人的
刑事责任时,他们应立即撤销此案;
对于已
被拘留的嫌疑人,他们应当立即恢复其人身自由,发放
释放证明书,同时通知此前负责
批准逮捕他们的检察院知悉此决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