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案件中,如果
受害人发现检察院未作出
批捕决定,他们有权对相关情况进行查阅并了解缘由。
若受害人对此结果感到不满,可选择继续寻求法律途径来加以解决,即向上诉机构提出异议;而
逮捕则是指由检察院、法院经过批准或者决议,以及由公安部门予以施行的,对于具备确凿
犯罪证据且可能被判以最高
徒刑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而言,为其在特定时间段内全面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
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
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
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或者
串供的;
(四)可能对
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
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