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双方并无权力查看彼此的银行账户信息。
由于银行交易明细属于
个人隐私范畴,所以任何人均不得未经授权便查阅他人之银行卡信息,即便他们是合法夫妻也是如此,除非对方应允并自愿配合。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结束时涉及到
财产分割或其他合乎法理需求之时,夫妻双方可向当地民众法庭申请查询,但是民众法庭仅限于能够查询
离异人士的银行账户存款或进出帐目。
即便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仍须遵循基本原则,保障每位公民享有的
个人隐私权利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