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是,新卡通常情况下将不再面临冻结的困扰。
考虑到查封、扣押以及冻结
被执行人财产的行为,本质上仅限于其价值能完全满足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债权金额和
执行费用的范围,而不应该出现远远超过财产价值的不适当冻结行为。
假如在当前已经被冻结的卡片里依然保有约定
定金10%的数额存在的话,那么法院是有义务不去冻结您其他的银行卡的。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
证据、
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
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
诉讼、
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
转移财产等方
法规避执行的;
(四)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
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