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或财产受损,基于
雇佣关系,其所属的快递公司理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连带
赔偿责任。
然而,在此类事件中,如系
承包方在进行
承包业务时给第三方带来了损害或是自身受伤,则定作方无需负有赔偿责任。
换言之,若快递公司所主张的与其快递员之间仅为
合同关系,则在该情形下,
受害人将无法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受害者只能通过与快递员进行协商寻求解决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一)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二)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