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若涉事夫妇双方均签署了相关协议或一方于事后予以追认,此等行为皆被视作夫妇共同承担的责任及
债务,故此此类情况必须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丈夫背着妻子借贷而妻子对此毫不知情的话,妻子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
然而,倘若这笔资金是作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了维护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那么
债权人援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理由向法院提出诉求的话,法院将给予支持并认可其合法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