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当父母将其名下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们的子女时,这些子女的伴侣都享有利益分享权。
然而,若父母与子女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
遗嘱表明该房屋仅是赠送给其中一方的单独财产,那么该财产便不再属于夫妻双方共享的
共有财产。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婚姻解体之时,法院只能对合法的
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而对于
个人财产则不得进行处置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