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开设网络赌场并在其中接收赌资额度的具体计算方式,主要是按照实际参与赌博活动的资金总额以及由此产生的实际
违法所得来进行综合评估与核算。
值得强调的是,涉足开设网络赌场的此类行为已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刑事法律
法规规定,并且对中国社会的治安框架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干扰与破坏。若赌资总额符合法律所设定的相应标准,便可视为已构成
刑事犯罪。
《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