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当其月销售额介于5000元至20,000元之间时,应依法缴纳
增值税;而对于以暂行办法实施的按次(即每天)销售额计征的行为,则要求每次销售金额必须在300元至500元之间。
2.针对未达起征点的情况,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如果涉及到销售
不动产权属,则须将起征点设定为10万元。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关于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被规制为36,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