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标环节顺利结束之后,评审工作即刻启动。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评标委员会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审查,并制定出严谨详实的评审报告提交至
招标方。
此后,招标方亦需秉持同样的高效原则,依据上述评标报告,于法定时限内确认最终中标的竞标者。
值得强调的是,中标结果的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且在此期间如无任何
申诉或质疑指出竞标过程存在问题的话,或者即使有申诉,但其内容却不会撼动中标结果的话,则招标方可于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确定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
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
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