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驾车
肇事致人死亡是否须接受
刑罚的问题时,法律明确规定需依据过错的轻重以及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判断。
通常情况下,若肇事者并无过失且造成他
人死亡,则无需面临
刑事审判;反之,若因肇事者的不当行为导致他人死亡,便应当承担
主要责任。
对于此类案件,判决结果往往表现为从轻发落,重则判处
有期徒刑一至三年不等,而轻度
犯罪则可能仅需根据情节轻重处以数月
拘役。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
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