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意义上,
人死亡并不意味着
债务的自动消除。
若
债权人拥有
继承人,且此继承人成功接管了
债务人的财产,那么该继承人便有责任承担并偿还相应的债务。
这是因为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已经明确规范了在
分家析产的过程中,应优先
清偿债务人所欠的应当支付的
税费以及债务。
继承人则需根据其实际
继承到的遗产价值,来决定如何清偿债务。
若是无人继承,则应动用债务人的个人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