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若家中遭遇不幸,母亲离世,作为其家庭中的重要一员,父亲在房产处置上具备相应权利,但应明确的是,他所能处置的范围仅限于自身权益及通过合法
财产继承途径获取到的相应利益。
依照我国法规明文规定,父母亲、子女以及配偶人等皆为法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若涉及的房产为夫妻共有资产,则逝去者将享有该财产的一半份额,针对这一半财产,逝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将依法享有平等的
继承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顺位的
继承人在取得遗产时,其所享有的份额应该保持均等。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