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
个人所得税政策,将现行的起征点设定在每个月5000元,这意味着,对于超出该标准的收入只要超过了5000元就必须缴纳相应比例的所得税。
举例来说,假设某人的税前
工资是10,000元,那么他的
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0元(即税前工资减去免税额)。
而在此基础上,4500元至9000元之间的部分则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1000元的所得税,所以实际到手的金额仅剩下9,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